• [标  题]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部分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突出火灾隐患销账的通知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
  • [发文编号] 丰政办发〔2017〕45号
  • [成文日期] 2017-10-10
  • [发布日期] 2017-10-10
  • [实施日期] 2017-10-10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有效
  • 废止文件相关链接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部分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突出火灾隐患销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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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各相关单位: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期间,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服务指导,督促隐患单位切实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火灾隐患整改效果明显。截至目前,2016年区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中,有11件重大火灾隐患和12件突出火灾隐患整改完毕,现予以销账。
    对于尚未整改到位的火灾隐患,相关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联动优势,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尽快将隐患清零,完成整改,切实为辖区的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环境,坚决杜绝“旧隐患无法消除,新隐患无法控制”的现象发生,为十九大安保工作做好保驾护航。

    附件:1.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销账情况统计表
          2.区政府挂牌督办突出火灾隐患销账情况统计表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

            丰政办发〔2017〕45号
    丰政办发〔2017〕45号附件1、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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