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
  • [发文编号] 丰政发〔2017〕13号
  • [成文日期] 2017-11-23
  • [发布日期] 2017-11-23
  • [实施日期] 2017-11-2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废止文件相关链接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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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国发〔2015〕3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47号),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结合本区实际,现就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丰政发〔2017〕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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