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重大、突出、区域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
  • [发文编号] 丰政办发〔2018〕37号
  • [成文日期] 2018-09-19
  • [发布日期] 2018-09-20
  • [实施日期] 2018-09-19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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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重大、突出、区域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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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和疏解整治工作,坚决维护社会面火灾形势平稳,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我区决定对111文化产业园等23处区级重大、区域性、突出火灾隐患实行区级挂牌督办。为做好隐患督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政府挂牌督办工作进程。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挂牌督办隐患促改力度,最大程度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各行业、系统积极行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用整体性、系统性观点考虑问题,通过隐患整治,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改造、城乡一体化建设,形成良性互动。特别是针对城乡结合部存在村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划分界限模糊,任务分工不够明确;老旧居民平房待拆迁区域,消防设施维护责任和经费难以落实,各项消防基础工作较为薄弱等问题导致的火灾隐患,要组织多部门专题研究,集中力量强力推进,尽快将遗留挂牌督办隐患全部整改完毕。

    二、积极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突出点、线、面防控重点,区分层次,统筹推进,在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本地区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严格督查,落实责任。同时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督促隐患主责单位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履行工作职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加快整改进程,确保火灾隐患及时得到解决。对于未按时限完成整改的,要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同时,要利用专业优势,从技术及法律法规上提供帮扶指导,加快整改进度。

    三、多层面强化整治措施。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对单位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提请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对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提请政府组织规划、国土、住建、工商、城管等部门进行综合治理,纳入本地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升级计划统筹改造。同时,还要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并通报发改、工信、工商、旅游、金融、保险等部门,推动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厘定、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利用经济杠杆手段促进火灾隐患整改。

    四、加大社会面消防宣传力度。各相关单位要积极督促隐患单位开展日常性消防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公益宣传电子屏、宣传牌(栏)等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积极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投诉身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充分发挥整改隐患的舆论监督作用,积极推动挂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并组织媒体跟踪报道隐患整改进程,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

    附件:区级重大、突出、区域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明细表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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