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台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
  • [发文编号] 丰政办发〔2020〕3号
  • [成文日期] 2020-02-10
  • [发布日期] 2020-02-17
  • [实施日期] 2020-02-10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有效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2020年丰台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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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台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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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丰台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丰台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8〕1号)精神和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9〕17号)部署,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准确把握首都“四个中心”和“四个服务”的城市战略定位,落实完善城市运行管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实施源头治理、基础提升、精细监管三项行动,科学构筑安全双控、广域防灾、应急救援三大体系,重点打造社会化服务和科技文化两大支撑,建立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不断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营造和谐宜居之区。
    (二)工作目标。2020年,完成全区城市安全风险基础调查和现状评估,基本形成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框架。到2025年,城市安全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初步形成有城区特色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积极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到2035年,在深入推进示范创建的基础上,全区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更加完善,安全文明程度显著提升,经济与安全发展深入融合,形成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
    二、组织机构
    区安委会负责全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研究决定建设规划和分阶段实施目标,对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提出决策意见。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日常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制订全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明确阶段目标;负责对各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指导、统筹和定期调度,以及学习交流等;组织专家对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评估。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规划,进行源头治理
    1.科学制定总规划及专项规划。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完善丰台区城市分区规划,严密细致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健全综合防灾减灾和公共安全内容。编制城市综合防灾减灾、地质灾害防治、防震减灾、防洪排涝、安全生产、消防、道路交通、综合管廊建设等专项规划,严格落实专家论证制度。
    责任单位:区规自分局、发展改革委、应急管理局、地震局、水务局、消防救援支队、交通支队、住房城乡建设委、丽泽商务区管委、丰台园管委、各街乡镇
    2.推进重点产业改造升级。严格落实《北京市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依法依规促进一般制造、污染企业退出,充分利用奖励金的引导作用,减少企业退出风险。引导、支持企业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应急管理局、规自分局、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丽泽商务区管委、丰台园管委、各街乡镇
    (二)保证城市运行,提升基础水平
    3.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严格城市供水、供电、排水防涝、供热、供气、供油和污水、污泥、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管理),有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基础设施日常养护、巡查和检查制度,推进老旧和病险设施安全改造。强化地下穿越工程监测预警和地下管线设施隐患探测,严防路面坍塌下沉事故。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网信息共享和安全防护机制,防范外力破坏地下管线事故。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水务局、应急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丽泽商务区管委、丰台园管委、各街乡镇
    4.加强城市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道路网络功能和结构,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高风险公路路段的监测系统和安全防护、避险设施,加快推进城区铁路平交道口立交化改造,消除人员密集区域铁路平交道口,完善行人过街安全设施。
    责任单位:交通支队、区交通委、规自分局
    5.加强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特勤、普通、小型消防站以及水源等消防安全设施,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缩短灭火救援响应时间。落实消防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加快推进火灾高危场所的消防安全设施提升改造,研究制定全区推进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的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消防救援支队、区发展改革委、规自分局、财政局、水务局,丽泽商务区管委会、丰台园管委、各街乡镇
    6.加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管。明确责任,规范施工,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深入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整治私自修建、超层加建、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确保城市建设管理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规自分局、城管执法局,丽泽商务区管委、丰台园管委、各街乡镇
    (三)健全完善体制,实施精细监管
    7.健全安全监管(管理)体制。结合机构改革后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及“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的推行,合理调整执法队伍种类和结构,加强安全生产基层执法检查力量。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对涉及安全生产职责、机制体制建设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理顺“低慢小”飞行器、新型燃料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监督检查责任。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丽泽商务区管委、丰台园管委、各街乡镇
    8.严格规范监督执法。实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方式,严格执法程序,加强精准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加强执法监督和巡查考核,加大对执法案卷的规范和指导,完善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规范安全生产领域涉刑案件移送工作。健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完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标准,规范执法检查流程,推广使用执法信息系统,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大对执法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执法效果评估,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等负有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职责的部门、司法局、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
    (四)深化隐患治理,完善双控体系
    9.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普查,全面掌握全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现状。完善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绘制电子地图。编制城市安全风险白皮书。明确风险管控的责任部门和单位,健全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完善城市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登记、监管制度,建立管理档案和动态管理数据库。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科信局等有关部门,丽泽商务区管委、丰台园管委、各街乡镇
    10.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和《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强化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城市安全隐患治理行动,持续开展企业隐患排查标准清单编制工作。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交通支队、住房城乡建设委、城管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人防办、房管局等有关部门,丽泽商务区管委、丰台园管委、各街乡镇
    (五)提高预警能力,构建防灾体系
    11.提升城市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监测预警评估机制,重点对极端恶劣天气、洪涝、地质灾害、地震、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加强辐射源安全监管,以及废旧发射物和危险废弃物收运、转运和处置等重点环节的环境风险监控。强化供气、供热、给水、排水、通信、供电、交通等城市运行领域的安全监测,推进城市生命线系统预警控制自动化,确保重要供给线广域联通。
    责任单位:区气象局、地震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公安分局、规自分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委(交通委)、科信局等有关部门,丽泽商务区管委、丰台园管委、各街乡镇
    12.提高城市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加强人员密集区、铁路公路等干道沿线、桥梁、大型项目等周边地质灾害的防控工作。加大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工作力度,完善老旧建筑安全排查鉴定与危房治理机制,对城市老旧房屋开展抗震鉴定、风险排查或震害预测,全力做好老旧房屋加固工作。开展积水点易涝区治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规自分局、交通委、房管局、地震局、水务局等有关部门,丽泽商务区管委、丰台园管委、各街乡镇
    (六)加强队伍建设,健全救援体系
    13.修订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形势、新要求,对全区应急救援总预案和各专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预案的实操性,科学提升城市应急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14.健全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完善城市应急救援信息共享、多部门协同预警和响应处置、综合灾害协同应对等机制,形成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应急救援体系。健全突发事件协同应对和联合指挥、应急资源合作共享等机制,提升跨区域联动能力。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气象局、地震局等,丽泽商务区管委、丰台园管委、各街乡镇
    15.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区内资源共享的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和应急救援技术服务制度。强化消防救援队伍能力建设,推进乡镇和重点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根据实际情况,适度扩大森林火灾救援队伍数量和规模,提升应急装备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街乡镇
    16.严格应急设备设施和物资储备管理。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加强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安全使用培训。做好水、电、油、气等生命线战略资源应急储备的安全保障。建立重大活动常态化运行应急服务保障机制,强化应急状态下交通管制、警戒、疏散等防范措施。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城管委、交通支队、水务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支队、商务局等,丽泽商务区管委、丰台园管委、各街乡镇
    (七)构建信用体系,强化社会化服务
    17.构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信用体系。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联合激励“红名单”管理工作机制和信用信息归集记录制度,引导推动信用状况等级评定和信用分类监管,积极营造“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科信局等
    18.扶持安全专业技术服务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培育一批具有专业综合服务能力的技术服务品牌机构。引导和支持具有安全技术、管理和人才优势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积极培育、孵化防灾减灾领域各专业类型的社会组织,探索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化防灾减灾救灾新格局。广泛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突出事故预防功能。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科信局等,丽泽商务区管委、丰台园管委、各街乡镇
    (八)引入科技支撑,加强宣传教育
    19.强化科技引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产品。按照全市要求,探索建立区级城市安全智库、知识库、数据库、案例库,健全辅助决策机制。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科信局等,丽泽商务区管委、丰台园管委、各街乡镇
    20.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融合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单位、青年安全示范岗建设。持续推进安全社区和防灾减灾社区建设。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演练,不断提高师生防范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利用《丰台报》、《丰台新闻》“北京•丰台”微信公众号、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区属媒体渠道,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力度,大力促进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团区委,教委、消防救援支队、交通支队、市场监管局、融媒体中心等,丽泽商务区管委、丰台园管委、各街乡镇
    (九)结合区域实际,落实重点工程
    21.结合我区实际,大力实施城区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效能提升、城市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安全社区和防灾减灾社区建设、城市安全隐患治理行动等重点工程,有力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分解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和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二)统筹推进,强化资金保障。区财政要对城市安全发展工作予以资金保障,对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给予资金支持。各部门和街道(地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整合和充分调社会资源,统筹推进,加大对重点任务、重点工程的资金投入力度,全力做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三)纳入考核,强调过程监督。将城市安全发展纳入全区安全生产综合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建立动态评估通报制度,注重过程监督,积极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印发

            丰政办发〔20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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