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存在突出、区域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监督管理
  • [发文编号] 丰政办发〔2020〕16号
  • [成文日期] 2020-07-27
  • [发布日期] 2020-07-27
  • [实施日期] 2020-07-27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有效
  •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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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存在突出、区域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丰政办发〔2020〕16 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全力提升疫情防控期间的火灾风险防控,坚决维护社会面 火灾形势平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落实政府、部 门和单位消防工作责任,聚焦风险防范,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 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我区决定对在消防隐患排查中发现的 小井纸箱厂等 16 处重大、突出、区域性火灾隐患实行区级挂牌督 办。为做好隐患督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挂牌督 办隐患整改力度,最大程度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各行业、系统积极行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突出防控重点,区分层 次,统筹推进火灾隐患全面整治。一方面要紧盯疫情高风险区域, 重点强化对高风险街道、小区等敏感地区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另一方面要集中力量对久拖未改的火灾隐患强力推进整改,尽快 将挂牌督办隐患整改完毕。 

        二、狠抓落实,推动整改。各乡镇街道要落实直接责任、行 业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结合各自安全监管(管理)职责,全面 开展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严格督查,落实责任,制定整改措施, 落实整改资金,加快整改进程,确保火灾隐患及时得到解决。区 防火委办公室要全面掌握消防工作动态,定期分析火灾形势、研 究消防工作;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情报信息机制,适时组织相关单 位开展督查检查,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对挂账隐患实施跟踪 督办,对整改完毕或经核查符合销账标准的予以销账。 

        三、加大宣传,提升意识。各相关单位要迅速调整工作方式, 更新工作理念,打破常规做法,依托远程系统指导隐患单位开展 火灾防控工作,同步开展火灾风险防控提示,确保线上风险防范、 线下清除隐患精准对接。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充分利用微 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手段开展家庭火灾防范提示,重点对厨房火 灾防范、电动自行车充电、酒精消毒药品的安全存放等问题开展 提示,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精准提示,推动社区在防疫检查、 消毒过程中开展火灾隐患巡查检查,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积极推动挂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增强广大群 众的安全感。

        附件:区级突出、区域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明细表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7 月 27 日




    丰政办发〔202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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