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1、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情况;
执法主体名称:北京市丰台区水务局
执法主体数量:1
2、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执法岗位设置情况:
丰台区水务综合执法审查决定岗2人
丰台区水务综合执法业务承办岗18人
丰台区水务综合执法水务政务服务岗35人
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丰台区水务综合执法审查决定岗1人
丰台区水务综合执法业务承办岗18人
丰台区水务综合执法水务政务服务岗35人
3、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执法车辆2辆,执法记录仪15台
4、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2020年受理行政许可事项70项(含联合验收),均已按期办结。
5、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按照北京市水务局专项行动计划要求,结合丰台区水务中心工作,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2020年,执法检查5787件。
6、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的办理情况;
行政处罚案件总量322件,行政强制0件
7、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我局通过公示办公电话、电子邮箱、“接诉即办”指挥调度平台、信访等途径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按照投诉、举报涉及问题的责任分工,责成相关科室、局属单位办理并回复反映人。2020年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20件,均已及时、按期办结。
8、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情况。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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