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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民政局、慈善协会严格救灾款物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08-06-06 18:01:33.0
6月3日,丰台区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督员、行风政风特邀监督员、纪委监察局领导、审计局、有关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20余人来到区捐赠中心和慈善协会,对救灾款物进行检查。这是丰台区民政局、慈善协会认真贯彻中纪委等5 部门通知精神,公开透明组织社会捐赠工作,主动邀请社会各界检查监督,确保救灾款物用于灾区的重要举措。
5.12四川汶川大地震以来,丰台区各界群众纷纷献出爱心,踊跃捐款捐物支援灾区人民。截止目前,区捐赠中心和慈善协会共收到捐款近3000万元,接收捐物资价值3700万元。为保证捐赠工作安全有序,区民政局严格按照市、区有关部门的规定,严格工作程序,明确纪律要求,建立责任制度,确保捐赠款物手续完备、专帐管理、专人负责、帐款相符,帐目清楚。接受的?一笔捐赠款、物,都当面点清,并向捐赠者出具合法、有效的接收凭据,做到公正、公开,增加捐赠工作透明度。并定期将捐赠款物的接收、划转情况在民政局局域网上即时动态公示,每天及时进行动态更新,方便群众查询,并自觉做到“四个监督”:
一是加强组织监督。为地震灾区捐赠伊始,民政局就制定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专项监管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纪委书记任组长,局纪委委员、监察干部、特约监督员等为成员的救灾物资监督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做到分工负责,监管合力,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纪检监督。为加强对救灾资金的管理,民政局主动邀请区纪委、区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对救灾款物的接收情况、拨付程序、管理使用等方面进行检查和审计,以保证救灾资金及时足额送达灾区,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发挥最大效益。
三是加强社会监督。主动邀请区、局特约监督员来到捐赠中心和慈善协会,对救灾物资的接收、管理、库存、使用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最大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加强舆论监督。为进一步加大救灾款物接收、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民政局邀请媒体记者进行现场采访,把救灾款物的接收使用情况在民政局办公互联网站上动态公示,对外公布救灾款物的接收、划转、使用情况,及时将部分捐款单位和个人名单在《丰台报》和丰台有线电视上刊登和播出,接受媒体舆论界的广泛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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