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政办发〔2004〕59号
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办公厅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文件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现将《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若干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四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