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

自然人

线上审核时长5个工作日

1.养犬登记

2.养犬年检

3.养犬迁移

4.养犬转让

5.养犬注销

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合法身份证明;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四)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个人身份证明和饲养犬只。

材料类型 材料名称 涉及审批事项 材料份数
必要材料 犬只照片(正面照) 养犬登记
养犬年检
1
必要材料 犬只照片(侧面照) 养犬登记 1
选填材料 犬只照片(外观特征照 1) 养犬登记 1
选填材料 犬只照片(外观特征照 1) 养犬登记 1
选填材料 犬只视频 养犬登记 1
若犬只已免疫,填报材料 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养犬登记
养犬年检
1
若犬只已绝育,填报材料 犬只绝育证明 养犬登记
养犬年检
1

1.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s://banshi.beijing.gov.cn/),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个人—生活场景,点击“文明养犬”一件事立即办理;

2.手机微信扫码进入;

3.填报申请信息;

4.完成线上申请;

5.查询办理结果。

办理入口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形式:线上办理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南苑路7号)

010-63397070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00中午不间断办公;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09:00,中午12:00-13:30,下午17:00-17:30,周六08:30-12:30(需预约,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

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图

养犬登记证
结果名称 养犬登记证
结果文书类型 证照
有效时间 一年

1.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s://banshi.beijing.gov.cn/),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个人—生活场景,点击“文明养犬”一件事立即办理;

2.手机微信扫码进入;

3.查询办理结果。

是(付费邮寄)

(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重点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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