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丰台法院发布的10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涉及商贸服务、婚姻家庭、公序良俗、公共安全等领域,全面展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实质、价值取向和具体准则,扩大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辐射效果,形成“审理一案,规范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据了解,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丰台法院组建了24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判团队,实现立案、民事、刑事、行政、商事、执行各领域全覆盖。尤其是在庭审过程和裁判文书撰写中加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说理环节,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上半年,丰台法院通过“多元调解+速裁”合力化解了全院63.1%的民商事案件。
“这些审判团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释法说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人民群众的情感认同,营造了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氛围。”丰台法院政治部主任林云介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判团队自组建以来,共组织普法宣传、主题宣讲30余次,示范观摩庭审50余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外国法官、普通群众等200余人次观摩。“丰台法院通过成立示范审判团队、建立案件培育机制,充分发挥了法治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的独特作用。”市人大代表卫爱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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