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门既要把好用人导向的“方向盘”,又要用好评价标准的“指挥棒”。当前,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有的只看“怎么说”、不看“怎么做”,让德才平平却投机取巧的人在晋升上“占了便宜”;有的考核评价只抓“节点”、方法单一,良好的用人导向没有得到充分体现,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干部日常工作和平时表现了解不够全面准确。《条例》强调平时考核的基础性作用,将评价的触角延伸到平时,能够有效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平时考核难在平时、贵在坚持,是一项“持久战”,我们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方可善作善成。
要突出考核重点,明确“考什么”。科学制定考核内容、突出考核重点,是知事识人、考准考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基础。在制定考核指标过程中,不能搞“大合唱”,应当体现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点,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在考核过程中体现差异化、精准化。既要设置思想政治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科学决策情况等共性指标,也要结合实际,设置反映工作进展、能力水平的个性指标,防止考核工作“一锅煮”“上下一般粗”。
要丰富方式方法,明确“怎么考”。“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干部业绩在实践,干部声名在民间。要在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的接触中了解识别干部,要多到基层干部群众中、多在乡语口碑、多在干部的平时生活中了解干部,观其言、察其行、知其底,既看其才、又观其德,既看工作、又观生活,坚持用一把尺量准、一双眼看清、一碗水端平,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干部,全面、历史、辩证地考核和识准干部。综合运用列席会议、谈心谈话、调研走访、专题调查、现场观摩等多种方法,结合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日常监督、巡视巡查、工作督查、干部培训等方式对干部进行深入了解。
要形成科学结果,明确“如何用”。干部考核具有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独特优势,平时考核把真干假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辨别出来,区分出优、良、中、差,全面准确反映考核对象情况。要把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任期考核、专项考核结合起来,不断增强考核工作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要把平时考核结果与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能上能下、治庸治懒等结合起来,让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让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最大限度调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考”出好干部,是时代的需要,更是人民的呼声。
(丰台区委组织部 郝兵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