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振华主持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百玲通报了人大代表就修订《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的工作安排。
会议指出,2011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生活垃圾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实施以来,在本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推进源头减量,健全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提供了重要支撑。8月12日至23日,全区700余名市、区、乡镇人大代表,将围绕《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修订,到所在选举单位的乡镇(街道)代表之家、村(社区)代表联络站等,面向群众宣讲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意义,就修订《条例》征求意见,听取群众对做好生活垃圾管理的建议。
张巨明指出,组织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下基层,就《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是市人大常委会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一是要深刻认识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对改善首都生态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的重大意义。二是在时间安排上,要统筹合理;在征求意见形式上,要灵活多样;在征求意见范围上,要具有广泛性。三是要坚持开门立法,使立法的完善更加符合人民群众意愿、符合客观实际,拓宽人民群众参与渠道,提高立法质量,更好地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四是要将此次征求意见活动作为践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增强人大履职能力、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之间联系的重要平台以及提升我区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力水平的重要依托。五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动员。进一步宣传修订《条例》、开展征求意见活动的重要意义,提升群众的知晓率,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区委办、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政协办有关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各室主任、专职委员;人大各街工委主任、乡镇人大主席一同参加会议。XFTB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