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疫情防控需求,建立政采“绿色通道”。1月26日,财政部紧急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春节假期,利用财政工作微信群和区各相关工作群及时转发,全面知悉;利用“丰台区政府采购外网”发布,使预算单位在实际执行中有法可依;防控采购便利化,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减免疫情防控采购相关程序和审批,要求采购单位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留存相关文件与凭据,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
响应医疗卫生需求,建立资金“绿色通道”。快速落实资金。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在经费审批、指标下达、支付资金等环节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我区疫情防控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加强与区卫健委、疾控中心、丰台中西医结合医院等部门的沟通,及时响应疫情防控资金需求。
响应资金及库款保障需求,建立拨付“绿色通道”。优先保障疫情防控资金拨付。制定《丰台区加强疫情防控资金拨付及库款保障工作的紧急预案》,严格按照预案规定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快速响应、优先保障、加强监管、专款专用。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资金,采取实拨和国库集中授权支付两种方式拨付。建立资金拨付工作机制,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