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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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8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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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台交通支队提示您:北京市辖区内电动自行车自2019年5月1日起上路应当依法悬挂号牌或临时标识。对不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请您及时登录北京交警APP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平台申请临时标识并悬挂。届时,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对未按规定申请并悬挂临时标识的不在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依法可以扣留车辆,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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