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吃饭空当,白长坡告诉记者,下午1点上班后,他马上还要开庭审理另外一个案子,最多的时候,一天要审理四个案子。“每次从拿到立案材料开始,一个案件就住进了我们的心里,按照规定,普通案件的结案周期是45天,疑难案件结案周期能延长至60天,我们每个仲裁员平均一年结案400多件,既要保证案件处理结果的公平正义,又要保证结案率,肩负的责任和压力都很重。”
“软硬兼施”提升仲裁服务水平
为了提升仲裁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近日,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硬件设施和办案流程方面进行了全面提升。通过整合4个综合办事窗口,全力打造“一窗通办”,有效减少办事群众等待时间;通过制作《“一页纸”告知书》《证据提交风险提示》等宣传文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服务对象了解仲裁程序及注意事项;利用“互联网+”,通过微信公众号、专业论坛等形式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律意识和知晓率,传递正能量。 “我们还在积极推进案前调解、简易案件处理、要素式办案,这些方式能够在更短的时间内帮助争议双方解决纠纷,适合一些案情相对简单、标的相对不大的案件。”立案调解庭副庭长常悦介绍,比如,案前调解的结案时限是15个工作日,简易案件处理的时限是30个自然日,这些途径都将为仲裁双方当事人节省不少时间和精力。为了提高办案质量,自去年9月开始,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区法院专门建立了裁审衔接机制,双方定期开展文书互评互鉴等业务交流,通过定期交流梳理仲裁与法院在法律适用不一致的地方,并召开专题研讨会进行研讨。截至2019年3月,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区法院共交流判决文书1722份,使得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不一致率大幅下降,有效提升仲裁公信力。
提醒劳动者维权要提供有效证据
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余彤告诉记者,目前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线办案的仲裁员共有16人,2018年全年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371件,结案6355件,结案率达99.75%,调解率达42.05%,终局裁决率达35.01%。工作压力大是次要的,通过庭审证据还原的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不一致才是每个仲裁员内心最大的不安。“有事找政府体现了老百姓对我们的信任,但是很多老百姓在务工过程中都不重视留存证据,不重视签订劳动合同,提供的一些微信、QQ聊天记录等很难作为有力证据,即使我们仲裁员在内心深处再怎么同情弱势一方也没有办法,只能依据证据链形成的事实进行裁决。所以我们非常希望老百姓能够增强签订合同的意识,当然,一定不能签空白合同,要看清楚写的是什么再签,签完了自己手里要留一份,这样一旦发生纠纷了才有维权的证据。”余彤副院长同时也提醒用人单位,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和劳动者签订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就是违反《劳动法》的用工行为。
目前,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正在联合区司法局积极推出法律援助窗口,申请人可以在该窗口针对案件内容、材料准备等细节进行免费咨询,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还将享受到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免费律师服务。此外,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合区司法局正式成立全市第一家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入驻仲裁院,聘请专业人士通过案前调解为当事人更好更快地解决劳资纠纷,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XFTB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