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审阶段受理时间:4月13日—4月22日
所需资料:申报单位需填报《丰台区商务楼宇疫情期间租金减免补贴申请表》、《丰台区商务楼宇疫情期间租金减免补贴申请明细表》和《楼宇内所有入驻企业信息汇总表》。
提交方式:上述材料电子版与加盖公章纸质材料扫描件均发送至邮箱fttcjfzk@126.com。初审通过后,将及时通知符合条件单位进入复审阶段。
二、复审阶段受理时间:4月27日—5月13日
所需资料:(1)商务楼宇产权证明相关文件;(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申报单位在2、3月份已实际发生的减免租金证明。具体如下:原有租赁合同、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补充约定、楼宇退还租金的银行凭证、承租企业收到退还租金的收据及银行凭证,申报单位承诺函,承租企业营业执照与中小微企业相关证明材料。(4)银行账户、开户行信息(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曙辉
联系方式:13011861189
丰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