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倡导企业诚信自律经营,让消费者买着放心、吃着安心,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超市放心食品自我承诺活动。
在公示证照、食品安全管理者、健康证的基础上,增加食品供应商资质信息、食用农产品产地信息公示。通过现场公示、“二维码”等方式实现在线查询肉菜产品供应商、产地、种养殖企业以及种养殖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记录等方面信息。推行“订单农业”“基地直采”“产地直供”及“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采购模式,稳定购货渠道。
配备与肉菜品种、数量、温度相适应的冷藏柜等温度设施设备,定期清理消毒,保持环境整洁、摆放有序。设置优质精品肉菜、净菜专柜,在销售区域公示肉菜检验检疫证明文件,公示当日进货票据,保证食材新鲜安全。
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制度,包括自查内容、自查流程、自查频率、自查人员、采取措施及整改等内容的。每日开展卖场、库存食用农产品清理,及时发现、剔除并销毁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依托设立在超市内的社区检测点和自检室,及时对怀疑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品种进行检验,同时方便周边居民食品安全监测需求。
建立并实施投诉处理制度,通过设置顾客意见箱、意见栏、电子化顾客反映投诉渠道,及时收集、回复、反馈信息,解决消费者诉求。统计分析消费者的投诉信息,对投诉内容进行原因分析,实施纠正措施。
据悉,丰台区已有50家超市参与到放心食品自我承诺活动中。下一步,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将指导超市发挥示范典型带动作用,不断扩大活动范围、巩固活动效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指导食品零售行业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