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招聘平台成为越来越多求职人员务工就业的重要渠道之一。网络招聘在为求职者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的同时,也为不法分子利用虚假招聘信息诈骗钱财提供了可乘之机。近日丰台法院审理了一起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骗取被害人财物的案件。
丰台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5月至6月间,被告人邱某某伙同刘某某、李某某、刘某等人,在本市丰台区时代财富大厦某公司内,通过“58同城”“智联招聘”等网站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将应聘者介绍至某某公司从事机电维修工作为名,骗取应聘者钱财共计人民币4000元。2019年5月至7月间,被告人邱某某伙同刘某某、张某某、李某某、刘某、张某等人,在本市丰台区时代财富大厦某公司内,通过“58同城”“智联招聘”等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收取被害人服装费、门禁卡费、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共计人民币81439.99元。
丰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邱某某、刘某某、张某某、李某某、刘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六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予处罚。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邱某某、刘某某、张某某、李某某、刘某、张某犯诈骗罪的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最后依法判处邱某某、刘某某、张某某、李某某、刘某、张某等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并且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为减少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保障求职应聘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就业市场良好秩序,丰台法院提示:一、求职者在网络平台上应聘求职时,要仔细甄别筛选招聘机构发布的信息,注意核实招聘机构的资质信息,切不可盲目相信高薪高福利等待遇;二、对于中介机构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注意核实中介企业发布招聘信息的真伪,必要时可以与招聘的企业进行电话核实或者亲自去招聘的企业实地核实;三、求职者在网络平台应聘时,遇到招聘企业或者中介机构要求交纳保证金、服务费等费用时,一定要注意核实收款方及招聘方的信息,并且注意留存交款的凭证;四、求职者在遇到招聘诈骗等犯罪行为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且及时提交相关证据,避免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丰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