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 谢嘉宝)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记者就如何贯彻执行推动《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采访了区政协委员赵欢。
赵欢表示,修改后的《条例》首次明确,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既要以身作则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发挥表率作用,带动家人、朋友、同事等身边人;也要利用好政协委员在界别群众中的影响力,推广垃圾分类工作,当好义务宣传员。
尽管新冠肺炎疫情对人们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但丰台区的垃圾分类工作丝毫没有松懈。赵欢说:“自5月1日《条例》施行以来,区委区政府结合创建卫生城区、爱国卫生运动、复工复产等工作,深入基层一线,现场检查指导垃圾分类工作。区政协始终坚持与区委区政府同频共振,通过各种方式号召、组织区政协委员带头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与实践。”《条例》施行以来,他先后参加了区政协组织的“推进《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有效实施”协商恳谈会,同时,针对全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与区领导、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交流座谈,积极建言献策;另外,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积极参加民主监督调研。
赵欢表示,垃圾分类工作牵扯面广、环节多、程序复杂,不是政府一家的事情,更不是靠政府的一两个部门就能完成的,要想达到分类合格,必须发挥全社会与全体公民的作用。他呼吁其他政协委员要将执行宣传《条例》作为广泛联系群众的契机,共同为打造和谐宜居的丰台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