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楚亚琳)丰台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1月25日依法发布《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丰政征决字〔2021〕1号)并进行公告。决定对位于丰台区三环路至四环路北京铁路枢纽丰台站改建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征收范围:东至规划四合庄西路,南至规划红线,西至西四环路,北至规划红线。
项目签约期限为: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2月24日。在征收决定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已有18户被征收人陆续签订了补偿协议,目前尚有28户被征收人未签订协议。为保障该项目的顺利进行,丰台区人民政府依法加快推进项目征收补偿工作,于2021年3月2日开始对在签约期限内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将于近期分批对征收项目范围内其他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陆续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以确保丰台站2021年底全面开通运营。
据了解,为优化北京铁路枢纽路网结构和客运站布局,满足京广客专、京霸城际铁路等相关线路引入需要,促进北京市南部地区发展,构建城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综合解决北京西站地区交通拥堵问题,根据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08年调整板)》确定建设北京铁路枢纽丰台站。丰台站为北京市主要客运站之一,功能定位为高普结合客运车站,主要承担京广客专、京石城际、京广、丰沙、京原、京九、京沪线旅客列车始发终到作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53公顷,建筑规模76万平方米,总投资概算约为285.4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