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晓香)在7月22日召开的第六次全国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上,丰台区被国务院残工委授予“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代表北京市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出席大会。这是丰台区第一次获此殊荣。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丰台区政府残工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积极营造卫生助残、就业扶残、文体惠残、普法帮残、志愿暖残的社会环境,全区4.7万残疾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不断提高。
丰台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涌现出了全国助残先进个人安钟岩、北京榜样冯秀玲等一批自强与助残模范典型。圆满完成了残疾人“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13项主要指标。
截至目前,丰台区对4148名困难残疾人“一人一案”精准帮扶;残疾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超过99%。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385人,送教上门23人,358名残疾人学生享受到助学补助,184名残疾儿童享受到福利彩票基金助学补贴,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9%以上。
2020年,面对前所未有的新冠疫情冲击,丰台区各级残联组织迅速行动,落实了“技防+人防”防控措施,确保了全区残疾人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