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紫晨)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随后,从3月29日开始,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升级,纳税人可以通过App专项附加扣除中新增的婴幼儿照护费用模块进行相应填报。为了让纳税人尽快了解并享受减税红利,切实为萌娃家庭减轻一定的负担,4月1日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首日,丰台区税务局“微蓝+”团队火速行动,先后前往北京电力医院、北京嘉禾妇儿医院等多家辖区医院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新政宣传。
活动前夕,丰台区税务局加急印制了1000份宣传手册,内容涵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扣除范围、扣除标准、扣除方式、实施时间以及App中“五步走”填报方法。活动中,税务干部在产科分诊台放置了这些“新鲜出炉”的宣传手册,供前来产检的准妈妈们和陪同的准爸爸们取用了解。同时,活动现场,税务干部还为产科护士和准爸爸准妈妈详细讲解了婴幼儿照护个税新政,结合预产期提示从婴幼儿出生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都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作为我国第7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与此前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在子女年龄上“无缝衔接”。手持宣传册的家长李女士高兴地说:“自己目前正在享受大宝上幼儿园带来的子女教育税前扣除,随着二宝今年出生,扣除里又可以增加一个婴幼儿照护费用,真是实打实的‘奶粉钱’。”
“深入医院产科送上个税新政,是为了精准锁定扣除主体、及时投放减税红包,同时也是我局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落实‘精细服务’的重要体现。”丰台区税务局陈宁副局长表示。
下一步,丰台区税务局“微蓝+”团队将加快宣传“脚步”,在进医院产科的基础上,进一步将触角延伸到社区医院疫苗注射现场,实现新政“最大面积、更为精准”覆盖。同时,综合利用好北京丰台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确保该项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落细、落好,为家有萌娃的宝爸宝妈送上一份税收礼物,为支持优化生育政策、减轻家庭抚养子女负担贡献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