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阎某宇在公益桥西北侧绿化带内,点火引燃周边树木致使发生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阎某宇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5月22日,胡某奎、胡某魁在福宜街北京悦府项目施工现场,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胡某魁行政拘留三日、胡某奎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5月24日,姜某涛、张某东在佑安府15号楼1层301号,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姜某涛、张某东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及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力量,织密“安全网”,拧紧“安全阀”,认真查找和消除身边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5月26日,区级大排查大整治专班督导督察组到宛平街道开展检查。发现看丹养老公寓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三层至二层室外疏散楼梯未增设应急照明灯具。二是室内消火栓部分手报引线未穿管,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发现康乐社会福利中心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厨房未设置安全出口标识。二是部分疏散通道未按要求设置应急照明灯具。三是未与消防设施管理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区级大排查大整治专班督导督察组第一时间与所属街道和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说明问题隐患和潜在危险,并要求属地和行业部门督促企业建立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属地回查检视、防止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