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请广大居民朋友们尽快处置!
为什么设置两年半的过渡期
为净化本市道路交通环境、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同时考虑到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21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城管委五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加强本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通告明确规定,禁止在本市范围内生产、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违法生产、销售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车辆,并依法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增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对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相关通行规定。违反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过渡期后,自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为什么对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两年半的过渡期?我市《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中重申严禁售卖、购买违规车辆。对于在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综合考虑车辆电池寿命、车辆使用周期、行业车辆置换时间等,设置两年半的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限期淘汰退出。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安全隐患
电动三四轮车普遍缺乏必要的安全检测和基本安全配置,且驾驶者大多存在无证照上路、违规载人、逆行闯灯、任意停靠等问题,一旦发生事故,就会严重威胁到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尽管存在的安全隐患众所周知,但依旧有不少用户抱有侥幸心理。
对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重拳整治,将使城市社区服务和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让居民的出行更安全更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