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硕 马艺菡)1月12日下午,丰台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李春滨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大会秘书处关于各代表团审议丰台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情况的汇报,审查区政府关于丰台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区政府关于丰台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情况的汇报,审议丰台区人大常委会、丰台区人民法院、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结果报告;审议通过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预算的审查结果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丰台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预算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丰台区人大常委会、丰台区人民法院、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讨论;审议通过了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的审查报告;听取了大会秘书处关于代表酝酿、讨论和提名各项候选人情况的汇报;确定了正式候选人和人选名单,提交各代表团讨论,提请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听取了大会秘书处关于各代表团推选监票人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大会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提交各代表团讨论,提请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