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市政府正式批准了我区机构改革方案。3月15日,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北京市丰台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京丰发〔2019〕6号)。会上,张巨明就机构改革组织实施有关工作进行了说明。
就平稳有序推进我区机构改革工作开展,汪先永强调四点意见:
一是要准确把握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正确方向,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贯穿始终,落实各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确保机构改革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扎实推进。全区上下要深刻认识这次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从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深化机构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折不扣落实好市委批复的改革方案,确保我区机构改革工作圆满成功。
二是要把握好机构改革工作的重点环节,突出做好“三定”、干部配备、新机构组建工作。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定职责”上,严格按照机构编制职数框架设计“三定”。做好干部调整工作,要抓紧配备相关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明确各部门机构改革的“施工队长”;要合理设置内部科室,用好科级干部力量。新机构组建后,要组织好部门挂牌工作,并尽快启动各项日常工作。
三是要做好改革配套衔接各项工作。要做好相关法规的衔接工作,做好经费资产处置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做好档案、文件的移交管理工作。
四是要压实领导责任,严明纪律规矩,抓好工作统筹,确保机构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排,倒排工期,细化时间表、任务书,有序推进改革工作开展,确保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区级机构改革。要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丰台区各项工作上台阶的关键之年,还要推进区级机构改革和街道乡镇改革,各项任务艰巨繁重,要处理好机构改革和中心工作的关系,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最后,汪先永强调,此次机构改革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全区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全力以赴做好我区机构改革各项工作。
区领导肖辉利、高峰、吴继东、李岚、李春滨、韩嵩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