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丰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协同机制,着重推进退役军人安置、优化服务管理,落实待遇保障等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提升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根据《北京市丰台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改革后,丰台区共设置党政机构45个。区委机构12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1个。区政府机构33个,均为工作部门。
据了解,实施方案具有丰台特色。结合区域发展需要,在区科委和区经济信息化委的基础上新组建区科技信息化局,加挂区大数据局牌子,抓住依靠大数据扩大发展空间、提升发展速度的关键点,为走上经济发展快车道提供保障。结合区域特点设立金融办,着力强化金融服务,促进丽泽金融商务区、科技园区丰台园金融港健康发展;结合宗教场所多的特点设立民宗办,服务宗教工作需求;设立房管局,完善房屋管理体制机制。
此次机构改革中,丰台区进一步深化街道乡镇改革,坚持高位统筹,以问题为导向,印发了《关于深化街道机构综合设置改革的实施方案》。丰台区街道改革与区级机构改革统筹研究,同步推进,所有街道全部实行“六办一队三中心”机构综合设置(六办是指:街道(地区)办事处综合设置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6个内设机构;一队是指:综合行政执法队;三中心是指: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市民活动中心(挂党群活动中心牌子)、市民诉求处置中心(挂综治中心牌子)。按照实施方案,全区机构改革工作3月底前基本完成。乡镇改革将在试点基础上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