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5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狄元松等人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七万至一万不等,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该案审判长表示,该团伙选择酒后驾车司机作为作案对象,在城市道路甚至高速公路上恶意制造交通事故,向被害人索要钱财,为了攫取利益为非作恶,将被害人及路面其他车辆、行人的生命置于不顾,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交通出行安全。酒后驾车的司机“花钱买平安”的心态也助长了该团伙的嚣张气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被告人狄元松团伙,重拳打击交通运输领域恶势力犯罪,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预防此类犯罪发生,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还面向驾驶人员开展了普法宣传,提示驾驶人员杜绝酒后驾车。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持续有力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