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丰台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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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02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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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首届特约监察员上岗
  本报讯(记者 邵亦晴)7月30日下午,一张张聘书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李正斌颁发到特约监察员手中。当天,丰台区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召开,23位特约监察员正式履职,聘期至2022年。

  会上,宣读了《北京市丰台区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随后,特约监察员郑重地在《履职承诺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两位特约监察员代表作表态发言,表达了将加强学习、认真履职的决心。

  李正斌强调,要深刻认识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的重大意义,明确首要职责是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要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担负起特约监察员职责,在任期内聚焦八项职责,严肃开展监督,切实发挥作用。要全面做好特约监察工作,当好“监督员”、“助理员”、“联络员”、“引导员”。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为特约监察员履职搭建好平台,建好机制、提供抓手、做好服务。

  会后,特约监察员走进机关,参观区纪委区监委机关的信访室、谈话室等,了解办事规程,“零距离”接触纪检监察工作。

  据了解,此次聘请特约监察员旨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监察法》,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经前期广泛征求意见、组织推荐、履行严格程序,从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院校和企事业单位中优选产生了23名群众基础好、实践经验丰富的特约监察员。

  下一步,区监委将为特约监察员组织开展相关培训,讲解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安排特约监察员参与日常检查、列席重要会议、参与机关内部督导以及对“接诉即办”机制运行情况的监督等18项专项监督任务等工作,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的职责,为深入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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