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该项惠民政策宣贯到位,丰台区民政局制作印刷政策《工作手册》和系统《操作手册》,便于工作人员实际上手操作。印发了宣传海报发放至街乡(镇)、社区(村)和养老服务单位,在醒目位置进行张贴。要求各单位印发北京市民政局《致全市老年人朋友的一封信》向全区老年人发放,鼓励社区(村)结合自身特色,利用公众号、一封信等方式进行宣传,有条件的社区(村)通过电子屏进行播放,多渠道多方式宣传贯彻新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为政策落实奠定基础。
由于此次政策调整力度大、涉及部门多,为做好政策衔接工作,推进政策执行和工作落实,丰台区11月7日召开《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管理实施办法》培训会,会上区民政局、人力社保局、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医保局、残联业务负责人根据市级各部门职责与分工,结合部门职责与丰台区实际情况提具体要求。这也是区民政局首次联合区人力社保局、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多部门发通知,就是为了将新政策切实宣贯到街乡(镇)相关部门,将政策解读到位、衔接到位、部署到位,共同促进区、街乡(镇)、社区(村)三级协同做好新政策的执行。会议还专门邀请北京市民政局养老工作处李树丛副处长解读新政,全区各相关单位、各街乡(镇)相关部门和社区(村)参加会议。
据丰台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办法》实施后,预计丰台区有8.8万多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失能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直接受益,切实提高以上三类老年人及其家庭消费支付能力,有效缓解老年人生活照料困难,保障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此次政策调整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老年人津贴三项补贴津贴将由民政局统一发放至一张卡中,一般为对应老年人属性的卡或老年人指定的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同时申领三项补贴津贴。
政策实施后,北京市60至79周岁重度残疾人居家助残补贴制度、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9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补助医疗制度停止执行。9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补助医疗制度从10月1日起停止执行,9月30日之前产生的医疗费用,可在费用结算后及时向街乡(镇)民政部门申请报销,丰台区民政局将于年底前发通知办理最后一批医疗补助报销工作。
三种申请方法:第一种老年人或委托代理人、监护人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banshi.beijing.gov.cn/)、北京社会建设与民政首页(http://mzjgfpt.caservice.cn/mzjwz/)、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填报申请。第二种就近在北京市任一街乡(镇)民政社保办事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证,让其协助登录申请网络平台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提出申请。第三种在社区或街乡(镇)领取并填写《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申请表》后,到户口所在地街乡(镇)社会救助或“一门受理”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