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级要求,规范社区基础设施配置,试点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需达到350平方米,社区服务站“一门式”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然而截至2008年底,丰台区仅有143个社区达到350平方米以上标准,占当时全部社区的52.7%。老旧小区多、单位型社区多、财力相对有限……让所有社区用房面积达标成为摆在面前的一道难题。
主动作为 统筹推进
2009年,市委社会工委和市发展改革委开通绿色通道,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建设可以立项申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市区1:1资金配比开展项目建设。2009年至2010年,区委社会工委指导街道(地区)办事处深挖资源、反复梳理,尽最大可能申报立项,先后完成新建、改扩建项目88个,购置项目7个,共投入资金11369.06万元,其中市级资金5639万元,极大缓解了区级财政压力。两批项目实施后,丰台区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面积达标率提升到73%。
2015年,出台《丰台区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及商务楼宇工作站办公用房租赁暂行办法》,允许无条件立项、无资源共享的社区,以350平方米为面积上限,3元/天/平方米为租金上限,申请区级财政专项经费,当年即有59个社区获得资金支持。2016年,力促区级自筹资金,建设完成7处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
区委社会工委加大与区规自委、区住建委合作力度,对于新建成小区从源头把关,按照现有文件标准据理力争,确保开发商移交给街道乡镇的配套社区用房面积达标、功能合理、使用方便。新成立社区,批准成立硬件前提即要具备满足条件的社区基础设施。
11年间,95个新建、改扩建项目先后落成,7个购置项目办理房产证书,73个租赁项目投入使用,10余处配套社区用房移交街道(地区)办事处。
严格监督 风险管控
工委班子成员公开承诺,在项目建设各环节不插手、不干预,各相关工作人员严格律己、廉洁奉公,确保了项目建设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工程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公开招投标,不足100万元的项目由代建单位邀标;区委社会工委建档立账,随机抽查,严禁出租、挪用,同时将区纪检监察组、区审计局纳入项目建设协调小组,关口前移,全程审计,确保项目建设的合法合规。注重工程质量的同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风季雨季严禁违规作业,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工地更要严防死守,避免火情。
风雨彩虹 无怨无悔
从2009年至2019年,丰台区逾200处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面积达标、环境改善,得益于丰台区委社会工委的统筹协调落实,占全区社区用房总数的60%。
东铁匠营街道木樨园第一社区书记鲁飞说:“原来我们的办公区在居民楼里,使用面积不足60平方米。现在社区用房提升改造成了拥有一站式服务大厅的综合用房,使用面积达到了350平方米。来这里办事的居民感受到了新的社区办事大厅和便捷的一站式服务,所有基层行政服务事项都安排在同一区域办理,社区真正成为了社区居民生活服务的窗口。”
丰台区委社会工委书记、区民政局局长裴玉珍表示,目前丰台区解决了所有353个社区用房面积达标,即“够用”的问题,仅是完成了改善计划的第一步;2020年将致力于走好第二步,解决历史欠账,改善社区用房地下、半地下和场所分散状况,即“好用”的问题;之后集中力量,再用5至10年时间,改善所有社区用房环境,实现面积达标、结构合理、环境优化、功能齐备,让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的幸福感、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即实现“高质量、高标准”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