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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3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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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城管执法部门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本报讯(通讯员 任毅)近日,丰台城管执法部门持续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深化工作举措,深入排查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液化石油气经营行为,从严查处违法违规使用燃气行为,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风险,有效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10月15日上午,笔者跟随卢沟桥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来到小屯路的一家餐厅进行检查。现场看到,厨师正在灶台用猛火炒着菜,而紧挨着灶台边上,摆放着一个与灶台连通正在使用的液化石油气罐。执法人员立即要求餐厅停止使用该气罐,队员告诉餐馆负责人,根据相关规定,灶具与钢瓶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5米,距离过近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随后,执法人员现场向餐厅负责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谈话通知书》,要求其到卢沟桥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受下一步调查处理。

  随后,执法人员在对另一家餐馆检查时发现,餐馆的燃气间内未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未安装防爆门,排风设施也不符合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餐馆负责人立即整改,并接受调查处理。

  据卢沟桥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介绍,近期该队持续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完善登记台账,对存在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另据了解,丰台城管执法局自9月25日起至12月底,将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持续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此次行动,进一步摸清全区燃气供应、使用环节企业、单位的基本情况,督促其落实燃气企业安全供气主体责任,从严查处非法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行为、非法购气交易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从事液化气经营、不按照经营许可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经营等违法行为。落实餐饮服务单位安全用气主体责任,消除顽固性安全隐患,督促依法加装必要的燃气安全辅助设施,整体改善安全用气环境。提升燃气使用单位和市民安全意识,引导其自觉遵守安全用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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