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规定,区市场防疫工作组对上述企业所属辖区的街乡镇未尽到监管职责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要求有关街乡镇对上述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到位的21家企业责令立即整改,对情节严重的予以停业整顿并立案查处。
望各街乡镇举一反三,压实“四方责任”,继续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加大问题发现与整改力度,全面推进市场领域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落实。
丰台区市场防疫工作组
2021年1月5日
|
|
||||||||||||||||||||||||||||||||||||||||||||||||||
运行管理: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