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我市超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工作已进入倒计时。《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置的3年过渡期将于2021年10月31日结束。
根据全市《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方案》,相关部门组织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经销商、门店,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方式开展车辆置换。同时,完善车辆回收机制,严密组织拆解报废。公安交管部门对过渡期结束后仍上道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处罚。
方案要求,以车辆“以旧换新”为主要渠道、“回收拆解”为补充路径,引导超标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结束前加快、有序退出或置换为合规车辆,为后续开展路面执法提供有利条件,防止过渡期后出现大量超标车辆违规上路或废弃车辆占用公共空间的情况。
11月起,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对过渡期结束后,仍上道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处罚。各区政府加强置换旧车乱堆乱放行为执法,严格行政处罚。广大市民(车主)需要在10月31日前过渡期限内按规定置换或处置个人名下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丰台区城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