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和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搞好各级人大换届选举,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实践,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这次区和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在我们党成立100周年,首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开局起步的新形势下进行的。全市将有900多万选民参加此次换届选举,直接选举产生近4900名区人大代表和一万余名乡镇人大代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巩固党长期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凝聚全市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十四五”时期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如何进行选民登记?
答:根据《选举法》规定,我国选民登记实行“一次登记,长期有效”,即只要是在第一次参加选举时登记过的选民,在以后的选举中就不需要重新登记了,只需要做好“三增三减”即可,“三增”,即增加新满18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以及新迁入本选区的选民;“三减”,即减去死亡的、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以及迁出本选区的选民。
选民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登记:一是选举机构登记核对选民信息变化情况,确认选民资格;二是选举机构工作人员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进行登记;三是选民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主动到选举委员会设立的登记站进行登记;四是选民也可以通过选举机构公布的网络渠道进行自主登记。
选民名单应在投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由选举委员会公布。选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投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来源:丰台区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