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丰台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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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1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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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妇联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本报讯(通讯员 王静)近日,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印发《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丰台区妇联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据了解,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区妇联始终紧紧围绕全区党政中心工作,立足本职、恪尽职守、开拓创新,用心用情切实为妇女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在从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过程中,积极宣传,让妇女维权法律法规融入家庭、深入人心;完善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妇女儿童信访案件;加强帮扶,倾心尽力为妇女儿童办实事三方面务实创新,构筑了具有特色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模式。曾获得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

  下一步,丰台区妇联将继续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积极参与实施2021—203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认真落实“十四五”时期丰台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断推进妇女儿童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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