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桑郡霞 张鑫)10月31日,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继征主持,各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党支部书记、机关党委委员、机关团委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清会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全市领导干部会议、最高检党组会及党组扩大会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市委政法委员会(扩大)会议,以及全区领导干部会议和市院党组(扩大)会议精神。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和自身实际分别交流了学习心得体会。
会议强调,新时代十年,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充分证明了“走过百年奋斗历程的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这一论断。作为检察机关,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更要矢志不渝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三个务必”,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奋力谱写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