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电气焊作业注意事项
施工现场尤其要注意电焊、气焊作业,因其属于动火作业,如果防范措施不到位,很容易发生爆炸、火灾等事故,轻则造成财产损失,重则导致人员伤亡。以下为施工现场电焊、气焊作业的潜在危险、法律规定和防火措施。
潜在危险
首先,气焊作业的焊点温度通常可达3600-6000℃,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危险。
其次,在焊割时有大量火花高温焊渣飞溅,当飞溅到或接触到木材、棉麻等可燃物上,能阴燃蔓延,造成火灾;当接触到易爆气体时很可能就会引起爆炸。
再次,一般焊割作业点与起火部位不在一个立体层面,火灾发生初期不易被发现。
最后,电焊机的电源线在操作过程中经常拖拽、磨损,容易造成线路损坏,易发生短路引发周围可燃物起火。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防火措施
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人员分工职责明确,加强对进场施工操作人员的审查,在安全措施上严格把好关。
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经国家正式培训考试合格的动火操作人员,并且焊割的作业项目要与其取得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中具备的资格证相符。
营业场所严禁焊接作业。正在营业、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油漆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
禁火区内未采取安全措施、未办理动火手续,不焊接。禁火区内火灾风险等级高,在禁火区内实施焊割作业一般实行(三级)审批制。
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割。雨天容易造成脚下湿滑发生滑倒或坠落,同时雨天人体电阻较小,易触电。
装过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进行彻底清洗、未进行可燃浓度检测,不焊割。容器内部可能产生有毒气体和有害气体,未经清洗处理就实施焊接作业,可能导致中毒或者火灾事故。
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割。焊接物体性质不明,易发生不可预见性事故。
作业前必须清理周围可燃物。作业人员在动工前应把周围的可燃物移至安全地点,如无法移动可用不燃材料盖封。
作业时配备灭火器材。进行现场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
作业结束彻底消除火种。施工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种,彻底清理工作现场,并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护,没有问题再离开现场,做到不留死角。
施工现场其他防火措施
严格防火分隔: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必须分开设置,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占用、堵塞、封闭,不得堆放杂物。
建筑和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理,不许随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管理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坚决不允许跑冒滴漏。
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并开展随机抽查测试,确保管网压力和流量满足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