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品因其升值空间巨大,逐渐成为很多人投资理财的重要选择之一。但是收藏品市场向来鱼龙混杂,稍不留神就会陷入商家的陷阱。
【案例】
相关部门接到举报称:辖区内西四环南路有一经营户无照经营、未悬挂营业执照,且所销售字画无厂名、厂址,属于三无产品。执法人员立即与举报人取得联系,了解了详细情况:
举报人的父亲是一位77岁的老人,此前曾买卖过字画,前段时间接到被举报人业务员电话,称可以帮老人把手中的字画变现,并约老人到“公司”面谈。老人如约前往,业务员请“专家”鉴定后,称老人的字画可卖到30万元,但前提是要先购买公司的画作,一同销售。老人随即隐瞒家人四处借钱,用借来的11.76万元购买了该公司的两幅画作,并签订了《收藏品委托及销售合同》。事后不久,派出所民警到访老人家,称有人报警说老人借钱不还,家人通过询问老人方才得知上当,赶紧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工作人员在老人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承诺高额转卖价格。老人用11.76万元购买的两幅画,被商家承诺可以76.9万和35.8万元的价格卖出,加上老人自己的3幅画,总价款299.8万元。
二、自愿签署格式条款。合同中表明:老人自愿委托乙方为其收藏品以及基于投资目的在甲方处购买的收藏品寻找买方,且除被举报人业务员签字盖章外,其余字体均由老人自己书写。商家确实未强迫老人买画,但该公司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本能,以高价出售藏品的承诺误导消费者,让其产生错误的判断,并签订合同。
三、卖不出去撇清责任。合同中表示委托期限6个月,若该公司寻找意向客户出价2次没有与委托方达成协议,表明委托方的报价高于市场价格,违背市场规律,协议自动终止。一旦违约,违约方将向守约方支付委托价款的10%。简言之,该公司通过格式合同的条款,单方面规避自身的风险,而将风险责任转嫁消费者。合同中表明的全部内容无论从哪个方面都最大程度地维护其自身利益,消费者根本无从收益。经核实,该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过,并持有营业执照。买卖委托合同由专业律师团队撰写,办案人员很难找到存在的问题。最重要的是合同确实由老人亲自签署,这也是工作人员在调解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但经过长时间和公司的协商沟通,该公司同意退还老人的字画和钱。
艺术品投资是近年来特别火的投资领域,不少民间投资人开始进入艺术品,特别是书画作品的投资领域。但许多消费者由于没有和商家进行充分沟通,或者对合同内容不甚了解等原因,受骗屡有发生。
【消费提示】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消费者,藏品买卖市场有风险,投资真的需谨慎:
1.谨慎选择交易公司。不要轻易相信主动打来电话循循善诱邀请参加各类活动的“热情服务”,要从多个方面周全考虑,尽量实地考察,选择证照齐全、有资质、藏品拍卖流程正规的收藏公司。
2.认真阅读买卖合同。认准商家后,在签订藏品买卖合同前,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中相关责任条款。合同上应详细表述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谨防不良商家以合同的形式单方面增加消费者的责任和义务,以此方法规避自身风险,免除责任。
3.避免各类高额收费。非正规的藏品交易公司往往想尽各种办法先收取费用,例如要求市民先购买其公司的字画,然后承诺为市民将买到的字画和消费者自己的字画捆绑销售寻找买家,特别是夸海口保证能成交的公司,十有八九都是骗费用的公司。
4.稳定心态不贪便宜。藏品存在一定的升值空间,但其买卖市场整体态势并不稳定,一些收藏者不了解行情,容易被交易公司的花言巧语蒙蔽了双眼,所以一定要稳定心态,谨慎投资。
文/图 丰台区消费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