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长辛店在土地改革的浪潮中经历了深刻的变革,迎来全新的发展机遇。
土地改革之前,长辛店的土地分配极不均衡。少数地主和富农占据大量的优质土地,而广大农民只能在贫瘠的土地上辛勤劳作,却难以维持温饱。这种不合理的土地制度严重束缚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也阻碍了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1950年1月,随着土地改革政策的推行,长辛店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土地重新分配运动,第一批土改的有辛庄、北岗洼、张郭庄、东河沿、长辛店镇,第二批土改的有吕村、白草洼、下营、朱家坟。工作队分成若干小组深入乡村,宣传土地改革的政策和意义。辛庄村的土改工作组在宣传期间,每天组织村民收听屋顶广播(即宣传队员分别站在村里的几个屋顶上,高声朗读宣传材料),通过这种广播方式,使党的各项土改政策传遍全村每一个家庭,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农民们纷纷团结起来,向地主阶级展开坚决的斗争,要求实现土地的公平分配。
在土地改革的过程中,长辛店严格按照政策和法律程序进行。
首先,对土地的占有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和登记,确保数据的准确无误。工作队将群众发动起来,把划定阶级成分的政策、标准交给群众,经过自报成分、农会审查、报区审批三个阶段,“三榜定案”划定地主58户、富农26户、农业资本家1户、地主兼工商业者1户、中农837户、贫农728户、佃农157户、工人(半工半农户)101户、小商(半农半商户)25户、自由职业(兼种土地)1户,其他10户,共计1945户。没收地主的土地、农具、耕畜及多余的粮食和房屋,对这些财物,由群众选出代表,组成登记、搬运、保管三个组到地主家中进行接收,三个组互相监督,防止个人私自偷拿和丢失浮财的现象发生。
然后,工作组根据《关于北平市土地问题的决定》,结合长辛店地区地少人多的特点,明确凡是过去不依靠农业劳动为生的人,可以不分配或少分配土地,分配土地的主要对象是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其次是愿意种地的失业工人及贫苦群众。在分配土地时,一般是把土地按照产量分成若干等级,照顾土地的远近,参照要地者原有土地的数量,以人口为单位分配。农会经过调查,先提出分配方案,群众验证确定后,就开始自报,召开大会决定。通过民主协商和公平裁决,将没收和征收地主富农的土地8927亩收归国有,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有857户雇农、贫农、中农和其他劳动者3414人分得国有土地7136亩,地主55户370人留用国有土地794.8亩。共没收49户地主多余房屋592间,其中434间分给211户雇农、贫农和中农,除破烂不堪的未作分配外,其余房屋留给村里作为办公用房。42户贫雇农合伙分得10头牲口,28户合伙分得水车6架,441户贫雇农和部分较困难的中农分得农具1362件。土地分配后,各村分别召开农民大会,举行颁发土地使用证仪式,当场焚烧旧地契,由人民政府向分得土地的农民发放土地使用证。
自此,农民们终于拥有属于自己的土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梦想,他们的脸上洋溢着喜悦和希望。土地的重新分配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他们开垦荒地,旱地改水地,水地改园地,洼地改稻田,采用新的农业技术和方法,精耕细作,想方设法提高土地产出。长辛店的农田里,呈现出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菜、粮、油料等农作物产量的大幅增加,不仅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还为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推进作出了贡献。
同时,土地改革也促进了长辛店农村社会结构的调整。地主阶级的势力被削弱,农民成为农村的主导力量。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民协会得到加强,农民的政治地位得到显著提高。他们积极参与农村事务的管理和决策,为农村的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此外,土地改革还推动了长辛店农村文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农民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学习和文化活动中,农村的识字率逐步提高,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回顾长辛店的土地改革历程,我们深刻认识到,土地改革不仅仅是经济生产领域的革命,更是一场深层社会变革,它消灭了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从根本上铲除了封建制度的根基,这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反封建斗争的一个历史性胜利。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制度的改革是农村发展的关键。只有实现土地的公平分配和合理利用,才能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文/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党史工作办公室 左曙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