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22年8月30日至9月28日,北京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丰台区开展了第二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3年2月22日向丰台区正式反馈督察报告。
丰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丰台区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相关区领导任副组长,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委生态文明办会议专题研究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整改落实。经多次专题研究、多方征求意见、多轮次会议审议,制定上报了《丰台区贯彻落实第二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现按照要求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以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以“倍增追赶、合作发展”为牵引,以“六清理念”“绿城九法”为路径,统筹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美丽丰台。
《整改方案》明确,按照“强化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全面协同推进,抓好举一反三、实现巩固提升”的基本原则推进整改,确保实现“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绿色低碳发展成效更加显著、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的整改目标。其中,2023年底前,督察整改任务以及群众信访件办理取得阶段性进展和成效;全力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全面完成市级减排任务目标;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不低于100%,市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不低于71.4%;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到2025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对督察报告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为27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明确了整改目标、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整改措施,形成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在此基础上,将督察整改工作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倍增追赶、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统筹河东河西高质量发展等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提升承载首都功能、实现跨越发展的能力水平,提出了五方面的主要措施。
一是坚持从思想整改抓起,切实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重大决策,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修订完善《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压紧压实责任,严格监督考核。
二是全力推进倍增赶超,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坚定不移疏解非首都功能,扎实抓好城乡接合部和重点区域环境整治,积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提升。优化城市空间功能布局,严格执行北京新版城市总规及分区规划,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深化“一微克”行动,统筹推进PM2.5、臭氧、扬尘污染协同治理,完成国家和本市下达的污染减排目标。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开展“清管行动”“清河行动”,动态清零黑臭水体,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有效管控土壤环境风险。严格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基本实现全区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系统提升城市生态容量。
四是切实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扎实推进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办理,坚持“接诉即办”,推行“未诉先办”,加强“办后复查”。努力缓解“老大难”问题,认真排查梳理突出环境问题和共性问题,强化部门、属地统筹整治责任。抓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加大建筑垃圾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规砂石加工行为。深化夜间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持续推进重点领域噪声污染综合治理,积极推动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共治。
五是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梳理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整改的有效做法,完善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执法监管,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化“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加强政策引导和科技支撑,开展绿色金融、生态产业发展研究,加大先进绿色技术的宣传、推广、应用力度,为推动全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为保障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推进。成立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丰台区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督察整改相关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统一调度和督促落实。二是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整改成效。区有关部门、各街镇成立工作专班,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明确责任分工,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牵头单位统筹组织各责任单位落实具体整改工作,跟踪掌握整改成效。三是强化统筹调度,加强监督问责。区督察整改办全程跟进、统筹指导,加强调度、销号管理。区委生态文明委督查工作小组办公室强化督导检查,视情采用通报、约谈等措施。对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线索,进一步查清事实、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四是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统筹做好督察整改工作有关的信息公开、舆情应对和宣传报道等工作,营造广泛参与和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丰台区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更加自觉地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紧抓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契机,树牢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系统谋划、精准施策,标本兼治、一抓到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北京篇章作出丰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