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其他区县兴起,通过对农村宅基地改造的方式,打造特色民宿的旅游新业态,得到了市场的认可及游客的欢迎。形成“吃住行游购娱”的立体化发展。但丰台区民宿经营者却遇到了诸多的实际问题:一是营业执照难办理,据了解,丰台区自2006年起农村宅基地就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了,目前丰台区所有民宿农家乐基本都处于无照经营状态。二是农村地区特别是旅游景点周边缺少建设指标和相关规划,乡镇村的集体经济不能合法合规建设旅游周边配套设施。三是基础设施薄弱,农村民宿周边配套设施不健全,特别是停车场、厕所、排水等设施欠缺,造成游客体验不佳。
建议
1.促进规范经营。由区政府或有关部门牵头,针对丰台河西地区旅游景点周边的自然村进行实际调研,汇总登记有实际民宿改造需求的集体经济组织及个人经营者,由市场所、文旅局、公安等有关部门以联合会商或一事一议形式,积极向市有关部门争取政策,统一办理营业执照、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2.加强服务引导。强化乡村民宿在文化传承、乡风乡韵、创意设计等方面要求,引导乡村民宿专业化、特色化、品质化发展。加强乡村民宿信息共享、价格规范和行业自律。同时注意培养农村实用型人才,开展乡村民宿专业培训,不断提升民宿从业人员的岗位技能和服务水平,拉动农村就业率。
3.鼓励经营主体。出台相关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利用自有宅基地和农民房屋经营乡村民宿。鼓励有实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投资、租赁等方式,参与乡村民宿的建设和运营。另外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开展对外合作经营,寻求有经验有实力的民宿合作方,吸引外来资金的注入,并可以获取相应的集体经济收益。
4.增加政策支持。围绕乡村民宿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制定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配套政策。加大对乡村旅游发展涉及的瓶颈如道路、绿化、停车场、公共厕所等配套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乡村民宿集中的行政村污水治理等基础项目建设。
5.扩大宣传推广。建立丰台区的乡村民宿推广平台,通过举办各种旅游节庆活动,综合利用自媒体、网络、第三方平台等多种信息化手段,推广乡村民宿旅游产品及线路,培育乡村民宿品牌,发展和推广一批乡村民宿精品,建成一批有故事、有体验、有品味、有乡愁的文旅融合新业态,打造乡村民宿发展丰台样本。
(提案者信息:郑磊,区政协委员、北宫镇农业服务中心下属企业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