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张三为本市参加医疗保险人员,一天晚上他正常驾驶摩托车不慎撞上护栏后腿部受伤,拨打120急救电话、122报警电话后被救护车转运到甲医院,交警抵达现场后认定为车主张三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甲医院接诊人员得知张三是交通事故导致受伤,称需要自费救治,不能用医保卡结算,可以治疗结束后向机动车保险承保公司理赔,并建议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超过48小时可能保险公司就拒绝赔付。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案情分析
交通事故中受伤的车主承担全部责任,事故中不存在第三人,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接诊医院应当根据交通事故认定结果,告知伤者可以使用医保结算,医疗保险结算后的其余部分可根据被保险人购买的车辆保险办理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