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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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1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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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市民朋友关于森林防火的一封信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感谢大家长期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关心、支持!受气候影响,今年我区森林草原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

  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财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主体,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是我们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2024年11月1日,我区进入新一轮森林防火期,森林火险等级逐渐升高。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和幸福,丰台区园林绿化局特别提醒您:

  一、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2025年1月1日至4月15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

  三、严禁在林区吸烟、燃放烟花爆竹、施放孔明灯、烧荒、点篝火、烧香烧纸、野外烧烤、野炊等一切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四、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林区。

  五、在林地作业和通行的机动车辆,必须严防漏火、喷火,严禁司乘人员丢弃火种。

  六、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区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或83063233。报警时要详细说明火灾发生地点,讲清现场火势大小和危险程度,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消防队员准确找到火场具体位置。

  林草防火千秋业,生态安全万代兴。让我们携起手来,以主人翁的姿态、以钉钉子的精神,织密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网格,筑牢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屏障,以实际行动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丰台区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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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市民朋友关于森林防火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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