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火灾猛于虎,防患未“燃”为上策。金秋时节,丰台区的彩叶景观陆续进入最佳观赏期,各大公园景区也迎来客流高峰。然而,秋季天干物燥,森林里枯树、落叶等可燃物较多,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我们在享受漫山秋景的同时,千万别忘了森林防火安全!
突发性强 破坏性大 处置救助困难
森林火灾是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森林起火,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扑救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它的发生,不但会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动物,还会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破坏其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等作用,甚至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不仅如此,森林火灾还会烧毁林区各种生产设施和建筑物、产生大量烟雾,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人为火和自然火是森林火灾的两大起因。人为火分生产性火源和非生产性火源——生产性火源有农、林、牧业生产用火,林副业生产用火,工矿运输生产用火等;非生产性火源有野外吸烟、做饭、烧纸、取暖等;此外还有故意纵火。自然火有雷电火、自燃等。
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是“打早、打小、打了”。其中,打早是指及时扑火,打小是指扑打刚发生的火,打了是指扑火的彻底性——既要扑打明火,又要清理暗火,消灭一切余火。这三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打早是灭火的前提,打小是灭火的关键,打了是灭火的核心。
森林防火“十不准”
♦不准携带火种进山:哪怕不经意的一个火星,也许会成为一场生态灾难的开始。
♦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野外生火取暖最容易麻痹大意,如遇大风天气,极易引燃周围的植被,引发森林火灾。
♦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一个小小的烟头,足够毁灭一片绿色的森林,不能有侥幸心理。
♦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在林区升起的每一簇小火苗,都可能是伤害绿色生态环境的杀手,不要贪图一时的趣味而忘了保护我们的家园。
♦不准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提倡文明祭祀,不在林区上香烧纸或燃放烟花爆竹。
♦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放火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会直接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不准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监护人应加强管理教育,让他们认识到玩火的危险性以及该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做到无论何时都不玩火。
♦不准在乘车时向窗外扔烟头:烟头虽小,但其表面温度一般都在200—300摄氏度,中心温度更可高达700—800摄氏度,很容易引燃森林植被。
♦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不经意间掉落的小火星,可能引发森林火灾。
♦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凡接到森林火灾扑救命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科学扑救。
逆风逃生 快速往山下跑
如遇森林火灾,该如何逃生?
我们要牢记逆风逃生,切忌顺风逃生;附近有水时,最好把衣物浸湿捂住口鼻;被困在半山腰时,应快速往山下跑,切忌往山上跑。同时,大家一定要及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报警。
(应急管理部、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