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袁阳)7月24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审议意见书交办会。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及区监察委员会分管领导分别在审议意见交办单上签字,通过现场当面交办的方式将审议意见书交区监察委员会办理。此次会议交办了北京市丰台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区监察委员会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书。
审议意见书是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体现,承载着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诉求。会议要求,区监察委员会要充分认识办理审议意见的重要意义,落实法律要求,正确接受监督,积极采纳建议,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安排,严格按计划执行,确保审议意见有效落实。在规定期限内,将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区监察委员会相关委室的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