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相关医疗机构的保障工作。落实疫情期间“梯队式”审结模式,将开展发热门诊、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放在第一梯队优先审核,已审结的医疗费用第一时间支付到位,保障医院放心诊治。
二是做好相关参保人员的保障工作。准确把握政策规定,落实疫情期间门诊开药量及“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相关检查费用的规定,及时完成审核支付,保障参保人利益。
三是强化对接,维持高效运转。按岗位细化工作职责,畅通审核、结算、支付等各环节业务衔接,提高流转效率。
四是畅通渠道,促进双向反馈。加强与医疗机构间有关审核问题的沟通,定时向医疗机构通报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收集医疗机构反馈,力争做到经办与机构的信息同步、理解一致、沟通无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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