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ftq11GG26/zfxxgknb/ft_yjlist.shtml)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丰台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文体路2号;邮编:100071;联系电话:010-83656710;电子邮箱:ftminzongqiao@sina.com)。
一、概述
2017年,区民宗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扎实做好涉及民族宗教领域需公开的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7年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民宗办党支部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确立分工和岗位职责,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工作方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完善工作机制。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区民宗办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具体办法。严格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性。领导小组定期检查信息的公开情况,保证政府信息及时和准确。及时汇总服务对象和群众的反馈意见,查找政府信息的工作效果,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三)注重培训实效。6月、7月分别组织全办人员集中学习讨论《北京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丰台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任办公会多次组织学习政务公开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了工作人员的认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区民宗办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办公室网站及时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行政职责、法规文件等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数量稳步提升,全年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为业务动态类信息、法规文件、公告公示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等,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办法。2017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3件,分别已信函、现场和网络申请,已按照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流程在规定办理时限内作出答复。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不同渠道接受举报事情5起,主要是围绕“清真不真”、“少数民族群众维权纠纷”的情况,均已按照规范程序处理,群众满意率达100%。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7年,区民宗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透明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诸多需要改进和加强的方面。主要是本单位涉及民生问题的政务信息相对较少,还有部分涉及敏感内容而不能公开。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结合实际加强整改,加大公开信息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存在的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提高;二是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上还不够。
改进的措施:
2018年,丰台区民宗办将继续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工作要求和部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培训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处理依申请公开的业务能力;二是进一步探索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积极适应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探索、丰富内容、创新举措,不断把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丰台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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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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