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月,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61.3亿元,同比增长2.4%,增速较同期由负转正8.7个百分点,但规模仍未恢复至2021年同期水平(2021年实现1418.1亿元)。低于全市增速2.4个百分点。从各区情况看,丰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总量居全市第3位,增速居城六区第5位,全市排名第14位。
餐饮消费的规模和增速已超疫情前水平,全区实现餐饮收入116.3亿元,高于2021年同期22.2亿元,同比增长34.0%,高于全市增速1.5个百分点。
图 1:2022年以来丰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与全市增速对比
单位:%
一、出行类商品强劲复苏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76.0亿元,占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2.9%,同比增长10.3%,上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1.2个百分点。在我区发放汽车消费券、市级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等促消费政策强劲带动下,汽车类商品自3月以来开始回暖,由负转正,12月继续呈回暖态势。
二、吃类商品增势稳定、穿类商品明显好转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业和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业分别实现零售额21.2亿元和16.2亿元,合计规模占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7%,同比分别增长4.8%和40.1%,合计上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0.4个百分点。
三、部分升级类商品增势较好
除生活必需品外,能满足大众娱乐健康等需求的商品销售保持良好增势。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业实现零售额20.0亿元,同比增长17.0%,上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0.2个百分点。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