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
2021年丰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公示及资格复审通知

日期:2021-10-11 14:02    来源: 区人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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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以及《2021年丰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丰台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予以公示。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岗位按照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面试。

    拟进入面试环节人选需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才正式进入面试环节。本次招聘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进行,采取网上资格复审的方式。

    时间为20211013日(星期)10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考生将相关复审材料拍照(格式为JPG)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待招聘单位通知,打包的照片文件夹统一命名为“丰台区xxx局+职位代码+考生姓名,考生需保证提交的电子版材料清晰完整有效,否则无法审核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合格后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考生需提交的资格复审照片材料包括

    (1)经本人签字的报名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4)2021年毕业的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若资格复审时还未取得毕业证书,需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5)随军家属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需提供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或北京市公安局批准的《随军家属进京落户申请报告表》、区级相关部门出具的未领取自谋职业扶助金证明原件

    (6)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7)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工作年限的,除岗位要求的上述必要材料外,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等本人社会保险缴费材料(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需达到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等本人社会保险缴费材料

    (8)本人手写签字的《资格审查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面试时间预计在10中下旬,具体时间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请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近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监督电话:63258398

    附件1.2021年丰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单

          2.资格审查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3.上报格式要求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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